第一回:成立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于2009年发起,2010年4月正式注册成立。
2009年,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亲自倡导,上海和深圳两个资本市场比较成熟的地方,在中宣部等中央部委支持下建设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所。
在中央领导亲自关心下,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财政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支持深圳和上海两个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
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深圳市委市政府于2009年11月4日召开会议,决定组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2010年4月,深圳文交所正式注册并开始运营。
经过6年的探索和发展,深圳文交所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营和管理体制。深圳文交所由深圳市委宣传部领导(业务主管部门),接受深圳市金融办的行业管理,由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报业集团、深圳文博会公司合资成立,由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主办和运营,是全资国有的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和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深圳文交所的定位和概念是:以国家赋予的文化+金融先行先试的政策为导向,以国家关于创新驱动和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战略为出发点;以服务于文化产业实体经济为立足点;以支持中小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为专注点;涵盖文化产权中的物权、非物权、人才产权全要素;覆盖文化企业资产处置、资本融通、股权交易、产品流通全产业链;囊括登记托管、招标发布、募集发行、挂牌交易、公开拍卖全交易手段;整合柜台交易、线下撮合、层级路演和线上交易全平台服务;建成立足深圳、面向全国、影响国际的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和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第二回:政策
深圳文交所是政策的产物。成立6年以来,得到了中央领导、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及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政策扶持。一个文化机构得到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各级政府如此多而且是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扶持,这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2010年3月,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充分发挥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的作用,为文化企业的著作权交易、商标权交易和专利技术交易等文化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2010年5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发〔2010〕4号):“以建设立足深圳、对接港澳台、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中心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交易机制,不断丰富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创新交易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文交所,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品牌,切实把深圳文交所建设成为与‘文博会’配套、交易活跃、功能健全、运作规范、服务完善的文化产权交易市场。”
2011年12月,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稳妥推进文化产权交易试点。国家重点支持上海和深圳两个资本市场成熟、产权交易基础好的城市设立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试点,经批准可以进行文化产权交易方式探索,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须在上海和深圳两个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鼓励各地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进入上海和深圳两个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经批准可探索采取非公开发行或其他方式进行艺术品交易。”
2011年12月,《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重点扶持上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纲要专栏4)。
2013年5月,国家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财文资〔2013〕5号):“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商务部、文化部、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规定,在上海和深圳两个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易操作。”
2017年2月,《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明确提出“办好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开展电视剧等进场交易试点。”
2012年9月,深圳文交所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11月,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级联席会议批复,正式批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验收通过(清整联发〔2012〕5号)。
概括中央各部委和市委市政府赋予深圳文交所的责任使命和政策,要点如下:
1、国家级平台
2、先行先试的政策:国家明确重点支持深圳等2个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文化金融的探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3、面向全国的服务功能:国家明确文化央企产权指定在我所挂牌,同时鼓励全国各地文化产权在我所进场交易。
4、永不落幕的文博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是国家级的文化产业交易会,中央领导、各部委和深圳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深圳文交所要成为永不落幕的文博会。
第三回:转型
2010年,深圳等2个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所成立以后,全国各省市陆续成立了各自地方的文化产权交易机构,最高峰时达100余家,2012年获得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级联席会议验收通过的有27家,到目前为止,还在运营的各类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也有近百家。由于文化产权交易是一种新兴业态,近七年来,各类文化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了不断的探索。
探索的历程
01.类证券化交易 2010年-2011年
类证券化交易阶段:进行文化艺术品拆分。2011年底被国家有关部门叫停,进行清理整顿。
02.实物交易 2012年-2015年
从2011年国家叫停各项业务,到2012年各地文交所验收复牌以后,直到2015年各地文交所纷纷进行收藏类文化艺术品实物交易,以邮币卡交易为标志。
03.现货交易 2015年-2016年
各地文交所推出了符合地方和本所实际的标准化、带有资本市场特色的业务。包括:以知识产权、版权为主要交易对象的业务;以特色文化商品为主要内容的现货交易等。
04.清理整顿回头看 2017年至今
各类文化产权交易场所面临重新洗牌。
深圳文交所与全国其他文交所一样,对文化产权交易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历程如下:
2010-2011 深圳文交所于2010年4月成立,尝试开展艺术品权益拆分业务。
2011-2013 2011年11月至2013年全国性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叫停艺术品权益拆分业务,深圳文交所处于业务暂停及善后处理的状态中。
2013-2016 2013年底至2016年4月,深圳文交所处理善后事宜,尝试性地开展了文化产权交易见证、登记托管等业务。
2016 2016年,深圳文交所转型发展,于4月18日上线了 “文化产业板”。2016年“文化产业板”挂牌企业数量达153家,近100家挂牌企业获得金融或非金融类服务。其中16家已获得意向融资,孵化对接率达60%以上。
2017 2017年上半年,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始组织全国性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对全国各类交易场所,包括文化产权交易机构涉及非法违规交易乱象进行重点整顿,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2016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深圳文交所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要求深圳文交所转型发展。在深圳市委有关领导和市委宣传部的策划指导下,深圳文交所提出,回归中央最初对深圳文交所的定位,围绕构建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和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的主题,创立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专门服务于文化产业的资本市场“文化产业板”。以“文化产业板”作为深圳文交所核心业务,为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开展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全服务,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全平台的全方位服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平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本市场的各项法规政策,不参与包括邮币卡在内的电子盘交易,积极发挥引领示范的作用,在政策法规的框架下,积极探索文化+金融的新模式、新业态。
2017年开始的全国性的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深圳文交所面临重大机遇。在清理整顿回头看的过程中,深圳文交所2017年的工作将围绕“文化产业板”这一核心业务构建完整的服务模型,丰富产权交易服务品种,构建成熟的、全新的、符合文化产业特点和文化企业需求的、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实体经济发展和繁荣的专业资本市场“文化产业板”。
第四回 宗旨
深圳文交所作为国家级、全国性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肩负国家使命,从事着文化+金融这一全新课题的探索和实践。使命和责任促使我们炼成深圳文交所独有的理念和宗旨。
01、创新是我们的特质。文化+金融说到底就是要构建文化产业的资本市场,是全新的领域,既没有成功的模式可借鉴,也没有全套的法规和规则可遵循,创新是我们唯一的出路。这也正是国家赋予我们的使命。
02、文化产业是深圳文交所的主战场,各类文化企业是深圳文交所的主对象。任何时候,深圳文交所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主业,我们所做的所有工作,都是服从和服务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服从和服务于中国文化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03、金融创新是深圳文交所的主攻方向。深圳文交所说到底是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机构,而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化产业实体。深圳文交所的责任就是运用一切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为文化产业发展插上金融的翅膀。
04、致力于文化产业实体经济的振兴是深圳文交所的初心。深圳文交所是产业金融平台,但是我们的全部金融运作和资本化手段都将致力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深圳文交所拒绝无益于实体经济发展的一切虚拟炒作。
05、尊重和遵从中国文化产业的特点和规律是深圳文交所的特色。文化产业有其独特的产业规律,中国的文化产业更有着不同于其他国家文化产业的独特传统和属性,深圳文交所一切的探索和实践就要遵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独特规律和需求。
06、文化人才产权开发是深圳文交所金融创新的着力点。人才是文化产业的第一要素,这是文化产业独特的属性所决定的,深圳文交所将着力在文化人才产权资本化、金融化和市场化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建立中国全新模式的文化人才要素市场。
07、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交易是深圳文交所的专注点。深圳文交所将致力于知识产权全领域包括版权、老字号和专利发明的登记、评估、质押、交易的全流程模式设计,建立最具规模、模式最新的全国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08、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深圳文交所将致力于为文化产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资本市场助力。
09、在遵循和参照国家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政策的前提下,服务于全国文化企业是深圳文交所的责任和使命。
10、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深圳文交所的立场和态度。深圳文交所线上托管业务不开展类期货交易,拒绝使用杠杆,不从事类证券化交易。设置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采取一切手段确保普通投资者权益。
11、深圳永远是深圳文交所的立足点。深圳文交所始终立足于深圳,借助深圳完备的金融法规政策和成熟的市场环境,为全国的文化产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全链条的金融对接和服务支撑。
12、严守政策底线,是深圳文交所的始终遵循。深圳文交所是政策的产物,也必将成为遵守国家各项政策的模范。作为国家级平台,具有全资国有属性,深圳文交所既要在文化+金融探索试验上做出示范,也应在遵循法规政策上做出表率。
第五回:架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圳文交所转型发展的要求,深圳文交所于2016年4月正式上线“文化产业板”。以“文化产业板”为核心业务,深圳文交所围绕构建文化产业专属的资本市场的目标,展开了一系列探索和试验。截止到目前,“文化产业板”已挂牌企业近200家,近20家企业已达成融资意向,100余家挂牌企业已获得资本孵化和各类服务对接,服务实现率达60%以上。经过一年的探索和实践,深圳文交所以“文化产业板”为核心,基本形成了当前的业务模型和框架。这就是包括物权、非物权、人才产权全产权要素,登记托管、招标发布、层级路演、挂牌拍卖全业务流程,线上线下全交易平台的文化产业资本市场模型。
1、全产权要素
适应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企业需求,深圳文交所的业务范围涵盖文化产业全产权要素,包括物权、非物权和人才产权。
物权:
包括文化企业资本化产权,含企业股权、债权资金和现金流。
文化企业实物资产产权,含企业固定资产、可租赁设备等实物产权。
文化企业文化艺术产品,可资本化、金融化设计的产品资产。
非物权:
主要是指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实际上是企业的知识产权要素。包括版权(著作权、数字资产)、商标权(重点开发老字号)、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
人才产权:
针对文化产业特点,深圳文交所特别推出人才产权类别,即通过对文化专门类人才进行产品化、资产化设计,推出一系列人才产权产品、人才产权资产进行挂牌和交易,以此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振兴。首期推出的人才产权项目包括中国艺术大师传承系列产品、各门类工艺美术大师获奖作品系列、演艺人才档期系列产品、网络人才版权系列产品。
【图示】我们的业务范围
2、全流程和全平台
包括登记托管、招标发布、层级路演、挂牌拍卖全业务流程;
整合柜台交易、线下撮合和路演、线上交易全平台服务。
3、三位一体的业务架构
深圳文交所的业务架构是以“文化产业板”为核心,文化资产处置、“文化产业板”和文化产权线上托管综合业务三位一体的框架和模型。
资产处置:
以国家赋予的中央和地方文化企业国有资产指定进场交易为主体,延伸至其他各种所有制。各类资产进场交易,交易的方式主要借鉴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的招标、挂牌和拍卖的模式。
文化产业板:
以国家授予的中央和地方国有文化产权指定进场交易的政策为基础,扩延到其他非国有各类所有制股份公司文化产权,在传统招拍挂业务基础上,提升到资本市场全流程服务,深圳文交所推出“文化产业板”。
线上托管:
针对文化产业特点,为进一步培育和孵化“文化产业板”挂牌企业,“文化产业板”特推出专门服务于挂牌企业文化艺术产品产权化流转的线上托管平台。
【图示】